问题 | 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必须要做体检吗 结婚登记不是必须要做体检。依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国家早就将婚检由强制性变为自愿性了。事实上,婚检强制性执行的时候,很多青年男女虽然不以为然但也是愿意理解和支持的。毕竟婚检的目的并不在于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是为了更好的下一代。通过婚检,确认双方结合后,不会将一些遗传病或者疾病传播给下一代,是对自己也是对子女负责的表现。因此,在婚检改成自愿性的现在,也依旧有人愿意在结婚前做婚检。 法律网提醒,婚后发现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 ![]() 三、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 法律网提醒你,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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