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承担哪些责任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承担哪些责任 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承担如下责任: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承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中介费能退吗 法律网提示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中介费一般不能退。 中介费可以和中介公司协商退还,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退还,则要以你们签定的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为标准,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约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如果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以交付定金为服务达成标准,则需要支付中介费用。 ![]() 三、写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写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如下: 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2.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 3.要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4.要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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