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赔偿女方什么费用 |
释义 | 一、离婚需要赔偿女方什么费用 离婚需要赔偿女方的费用为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那么无过错方所能够要求的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 1.物质损害赔偿 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中,法院将会评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愤怒、恐惧、焦虑、沮丧等;或因精神或感情受到损害而导致的身体患病情况。其次,法院也会考虑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 二、离婚时请求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请求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以下几点: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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