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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的区别
释义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的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的区别如下:
    1.主观不同。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2.表现形式不同。医疗过失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等级的确认需要进行鉴定。
    3.后果不同。医疗事故是需要专业的机构才能被确认的。一但确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需要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案件,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二、医疗事故怎么索赔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索赔。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在一年内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医疗事故责任构成条件有哪些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相关法规确定的损害程度;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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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3: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