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多久判决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多久判决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四十五日或者六个月判决,如果是按普通程序来审理的,要六个月才判决,该期限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按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由审判员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如下: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案件程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行政诉讼案件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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