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才逮捕 |
释义 |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逮捕 可以逮捕的情况如下;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 1.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从逮捕到判刑多久 从逮捕到判刑多久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三、决定逮捕的是什么机关 决定逮捕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法律网提醒,《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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