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双方达成变更子女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双方达成变更子女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双方达成变更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示您,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子女抚养权起诉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明。 4.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5.证据材料。 ![]() 三、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认 争抚养权哪个法院管辖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情形的人员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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