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是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是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是如下: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性别等; 2.标的名称、地址、权属情况等; 3.房屋的价格;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7.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网提示您,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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