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样去申请破产 |
释义 | 一、应该怎样去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的方式是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的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三、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还要还吗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因此公司宣布破产以后还是需要偿还债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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