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一个孩子了可以再收养一个吗 |
释义 | 一、有一个孩子了可以再收养一个吗 有一个孩子了可以再收养一个。我国民法典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如果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数量的限制。 二、收养的程序流程是什么 收养的程序流程大致如下: 1.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孩子是捡来的,不能直接申请领养,必须先向警方报告并想办法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在公告寻找无果的情况下,由派出所已经将女婴移交至福利院,进行登报公示履行完手续后,才能进行领养申请。 ![]() 三、收养的效力 收养需要具备如下效力: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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