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定继承的定义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定义如下: 法定继承的定义是指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规定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三、法定继承权公证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有哪些 法定继承权公证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有如下几项: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律网提醒,对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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