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需要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
释义 | 一、签合同需要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签合同需要在如下情况下进行: 一般来说,应该在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才可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与买卖标的物金额无必然联系。如果当事人对于签署与否还没有明确意向的,建议去确定之后再签署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的成立条件 合同订立的成立条件如下: 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三、合同成立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地点为承诺生效的地点。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地点有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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