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盖公章有效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盖公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盖公章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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