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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处立遗嘱吗?
释义
    一、公证处立遗嘱吗?
    公证处立遗嘱。公证处立遗嘱的程序有:
    1.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审查与调查:审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等。
    3.出具公证书
    二、父母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去公证处吗
    父母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去公证处,也不需要子女签名。
    父母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利单独、共同处分其所有的财产。而无需经过子女的同意。公证遗嘱只需要父母前往公证处,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即可。子女作为陪同是没有问题的。
    
    三、未经公证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吗
    法律网提醒您,未经公证的遗嘱主要符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有效遗嘱的实质要件:
    1.当事人立遗嘱时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遗产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4.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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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