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怎么抄写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抄写 离婚协议书抄写方式如下: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不遵守离婚协议怎么处理 不遵守离婚协议的处理是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可知,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三、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丢了补办只需要拿着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即可。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依据其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注销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能够了。另外法律网提醒,假如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丢失的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求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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