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责任划分 |
释义 | 一、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责任划分 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责任划分如下: 公交车上乘客摔倒一般是承运人的责任,但是第三人原因或者乘客自身身体原因导致摔倒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二、公交车上摔倒受伤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赔偿方式如下: 在公交车上摔伤,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公交车上摔倒不赔偿怎么办 1.作为乘车人,如果受到人身损害既可以起诉公交公司,也可以起诉肇事车,如果认为构成伤残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 2.如果起诉公交公司,因为是交通事故当然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进行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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