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请求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定 请求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请求变更合同内容 1.变更标的; 2.标的物数量增减; 3.价款或报酬的增减; 4.改变履行方式; 5.违约金的变更等。 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准、登记的手续,手续齐备方可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 ![]() 三、合同变更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一般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时候。变更合同内容的,在双方当事人确认变更施行并且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确定下来,对变更部分签字盖章的时候成立生效。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必须基于订立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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