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在外地办理多少时间出来 |
释义 | 一、身份证在外地办理多少时间出来 身份证在外地办理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出来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身份证在派出所哪个部门办理 身份证在派出所户政管理部门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三、换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和程序 身份证到期后,重新更换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本人的原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更换。 法律网提醒您,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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