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
释义 | 一、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数额需要当事人约定,但是不能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则可以请求上述机构予以减少。 二、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三、违约金有哪些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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