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人写谁的名字? |
释义 | 一、承诺人写谁的名字? 承诺人需要写自己的名字。在委托合同、行级合同中,既可以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字,亦可由委托人直接签字。为避免民事活动中发生争议,即使代理人代表委托人签字,以自己名义或者被代理人名义,最终都应由被代理人签字确认,除非事先出具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关键之处在于受托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或者以自己名义活动实现委托目的,都应当如实履行委托职责,否则,不适当地,或多或少地违反委托协议的行为,只要委托人不予确认,该行为将不对委托人发生效力,甚至会发生无效后果。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承诺书无效的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三、承诺书可以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承诺书可以公证。承诺书是否公证可根据实际需求来定。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不公证也能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公证处只能给你证明你的承诺书上的签名按指印是真实的。如果承诺书中如涉及财产内容的,相关的证书如房产证,则需要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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