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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去法院吗
释义
    一、起诉离婚去法院吗
    起诉离婚去法院。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如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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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