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的法律效力有: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二、合同行为效力的认定 合同行为效力的认定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需要考虑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需要考虑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需要考虑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合同上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上写明下列条款的,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2.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合同价款或报酬; 4.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签名; 8.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