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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能判决离婚的情况
释义
    一、不能判决离婚的情况
    不能判决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女方在孕期;
    3.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二、判决离婚条件是什么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诉讼离婚原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原告没有特殊情况的,就应当出庭。
    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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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