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拘役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处拘役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处拘役就是判刑,只不过拘役只是刑罚的一种形式。刑罚措施还包括下列几种: 1.管制 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有期徒刑 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无期徒刑 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4.死刑 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 5.罚金 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6.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7.没收财产 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刑罚。 二、被判拘役有案底吗 被判拘役有案底。只要是被判处过拘役刑罚且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就会有犯罪记录,即案底。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役的特征 拘役有如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法律网提醒,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