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一、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可以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形。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判离婚 法律网提醒你,起诉离婚三到六个月时间能判离婚,且判离婚的主要依据为“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裁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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