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不领证犯法吗 |
释义 | 一、结婚不领证犯法吗 结婚不领证不犯法。只是未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而构成同居关系。且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收到我国婚姻制度的保护,而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去哪办结婚登记 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结婚登记,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法律网提醒您,所以结婚登记只需男女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如何补办结婚证 1.条件:补办双方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补办地点: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当地的民政局; 3.补办需要的材料: (1)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4.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等待补证即可。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 [2]《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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