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拆迁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协议拆迁的法律依据 协议拆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空白协议有效吗 房屋拆迁空白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有不认可,那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已经约定合同内容,又认可后添的内容,那样合同就可能有效。 三、房屋拆迁的流程 房屋拆迁有如下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协商 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网提醒,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4.拆迁并执行补偿协议。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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