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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撤销的条件
释义
    一、离婚撤销的条件
    离婚诉讼撤销的条件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销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申请撤销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销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起诉需要向法院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离婚民事诉讼费用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网提醒您,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出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和申请费。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
    
    三、离婚诉讼审理要多久
    离婚诉讼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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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0: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