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股权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转移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股东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 7.股权转让协议;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 二、股权转让的流程 股权转让的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 7.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三、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也一同转移了吗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没有一同转移。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网提醒您,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或出资义务未到期转让股权,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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