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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审理环节有哪些?
释义
    一、开庭审理环节有哪些
    开庭审理环节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
    二、起诉开庭前有调解吗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开庭前有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三、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
    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判决即可: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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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