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的区别 |
释义 | 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的区别 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 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 犯罪 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二、判处拘役一般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一般在判决地的看守所服刑。 我国法律规定,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在哪里,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法律网提醒您,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送给报酬。 三、拘役刑期怎么计算 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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