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彩礼返还标准 |
释义 | 一、婚姻彩礼返还标准 婚姻彩礼返还的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以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姻彩礼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你,婚姻彩礼返还,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三、民法典规定结婚不许收彩礼吗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结婚不许收彩礼,《民法典》规定没有规定不许收彩礼,法律规定不能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不给彩礼就不能结婚,那么对方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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