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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金额由谁来敲定
释义
    一、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金额由谁来敲定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金额由人民法院、专业鉴定机构来敲定,法律网提醒,房产增值部分金额有如下几种计算方式:
    1.增值部分=房屋现价值/(房屋原价值+全部应还贷的利息)*共同还贷本息-共同还贷本息
    2.增值部分=(房屋现价值-房屋原价值-全部应还贷的利息)/房屋现价值*共同还贷本息
    3.增值部分=(房屋现价值-房屋原价值)/房屋现价值*共同还贷本金
    4.增值部分=共同还贷本息*(房屋现值-房屋合同价-全部贷款利息)/(房屋合同价+全部贷款利息)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金额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金额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区分如下情况: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方式可以由双方确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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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