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过刑事处罚单位开除吗 |
释义 | 一、受过刑事处罚单位开除吗 受过刑事处罚单位不一定会开除,但是其有权利开除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 三、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法人吗 可以当法定代表人。具体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只要你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了。 2.在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5种情况不得担任董事或监事或高管人才,没有涉及受过治安处罚的情况。因此,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可以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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