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
释义 | 一、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老工伤待遇即功劳动者工伤的时候可以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地就医费,食宿费等费用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二、工伤待遇仲裁时间多久 工伤待遇仲裁时间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律网提醒,法律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六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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