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判 |
释义 | 一、老婆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判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小孩一般是判给没有精神病的一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离婚更改抚养权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更改抚养权需要写明如下内容: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 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 三、精神病离婚财产应当怎样分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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