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法律网提醒,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有如下情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情形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1.“可以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必须签订”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视为签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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