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款项购房女方是否拥有房产权 |
释义 | 一、彩礼款项购房女方是否拥有房产权 彩礼款项购房女方是拥有房产权的。如果男方将彩礼钱交给女方家之后,女方父母将该彩礼钱交给女方,女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房子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话,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女方仅用该款项支付了购房首付款部分,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时就要有双方协商处理。 二、离婚后如何进行彩礼的退还 离婚后进行彩礼的退还方式是直接原物原价退还,或者已经使用的,折价退还。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时不返还彩礼有那些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不返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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