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要带以下东西去办理: 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若当事人诉讼离婚的,需要带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律网提醒您,且前述证据一般包括身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等。 二、离婚起诉流程 离婚起诉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不一定能离,判离婚的条件: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