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婚姻无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确认婚姻无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确认婚姻无效是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婚姻无效管辖的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无效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与一般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 从判决的内容来看,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判决分为宣告婚姻无效和驳回申请两种:经过审理,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有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无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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