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需要见证人写吗 |
释义 | 一、遗嘱需要见证人写吗 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写的,遗嘱只需要见证人签字。遗嘱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必须经见证人、遗嘱人签字,遗嘱才有效力;其中代书遗嘱还要由见证中的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代书人、遗嘱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立遗嘱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律网提醒您: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 2.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4.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5.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6.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7.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8.伪造的遗嘱无效。 9.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 ,其内容有哪些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包括的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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