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释义 | 一、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法律网提醒您,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期限 依照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 刑事案件被告不出庭后果为缺席判决或延期审理,严重的可能导致败诉。被告不出庭的,很有可能会导致法院无法查明事实的真相,无法进行关键的举证和质证,容易导致败诉。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但是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拒不签收传票或者无法找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不出庭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