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资源的特性 |
释义 | 一、自然资源的特性 自然资源的特性: 1.自然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性和规律性。 2.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无限性。 3.自然资源的多功能性。 4.自然资源的系统性。 二、自然资源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不需要登记。个人的或者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需要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不同于普通的不动产物权,对于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 ![]() 三、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偿使用的吗 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偿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即是说,国家对于自然资源采用有偿使用制度,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个人、组织使用自然资源,应当支付费用。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对比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国有自然资源类型更广泛,且在公共自然资源中占据绝对的比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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