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程序 |
释义 |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程序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法律网提醒你,集体土地抵押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抵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其他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具备什么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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