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归属于哪个单位管 |
释义 | 一、不动产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 不动产归属于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管,在实践中,各地各县市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1.除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外,落实具体各地各县的不动产监管,也要看各省市的实施细则而定,但通常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确定办理的部门之后,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法律网提醒您,要是你首次登记的,那么就得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来: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文件。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领取相关的文件资料。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不动产登记的审核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 三、不动产登记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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