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有哪些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有: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4.实行过限的情形。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律网提醒你,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具有共同犯罪行为。 三、刑事案件共犯追诉时效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共犯的追诉时效要依据法定最高判刑确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间是经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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