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
释义 | 一、首次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首次按揭贷款办理程序是: 1.与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向房屋开发商交纳首付款,开发商出具首付款。 3.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交维修基金、印花税领取维修基金。 4.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5.银行审批同意后,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6.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7.预抵押登记手续返还后,银行放款。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按揭贷款的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至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 三、银行按揭贷款需要交哪些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银行按揭贷款需要的费用: 1.律师费:有的是按每单计算,一般每单200元到500元之间;有的是按房价来计算,收费标准是千分之二。一般来说,前者收费标准习惯针对小面积单位,后者主要针对大面积单位。 2.保险费:其算法有新旧两种方式,最新的一种是最科学的,对业主有利,具体计算方法是贷款额×1.2倍×千分之一×年限×折扣。 3.印花税:申请贷款额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4.银行开户费:人民币10元,由银行收取。 5.公证费:一般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6.他项权证费:一般也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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