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一、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九十九条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公司申请和解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解程序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 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3.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 三、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公告; 4.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进行讨论; 5.协议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6.执行和解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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