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非法人组织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我国的非法人组织类型有哪些 我国的非法人组织的类型主要有: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其他组织。 二、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如何清偿债务 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有债务的,由非营利法人的资产清偿,清偿所有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五条 【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处置】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三、有限合伙企业不是独立非法人吗 法律网提醒您,有限合伙企业不是独立非法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一种合伙企业刑事。其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人组织,故不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但有限合伙企业内部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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