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财产如何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离婚案中财产如何强制执行 离婚案中,对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二、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法律网提醒,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三、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强制执行的措施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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